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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PO专家团队整理了2025年10月土耳其劳动法Webinar中的精华问答,旨在帮助您快速理解相关法律要求与实际应用。
Q1:在土耳其设立子公司后,中国籍外派员工(尤其技术岗位)与土耳其本地员工之间的配额要求是怎样的?
A:每名外国员工通常需配备至少5名土耳其员工。若申请工作许可的外国员工为公司合伙人,则在前6个月不适用这一配额要求,但从工作许可的第7个月起必须满足该要求。以下情况可免除配额要求:在协会、基金会、外国航空公司驻土代表机构、教育行业及家庭服务行业雇佣外国员工;外国员工通过合同或招标,向土耳其公共机构或单位提供服务或供应货物,或相关岗位受土耳其已签署的双边/多边协议保护;岗位需应用先进技术,或土耳其境内无具备同等资质的专业人员,且该情况已获土耳其相关总局批准的。
Q2:关于年终绩效奖金,土耳其是否有相关本地法规要求:对于在年度内离职的员工,企业是否必须在最后一次工资中结清其应得的绩效奖金?如果企业有全球统一政策,将年终绩效奖金推迟至次年4-5月发放,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土耳其法律规定?
A:根据土耳其劳动法第32条规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时,员工的工资以及基于劳动合同和法律的所有可用权益必须全额支付。延迟到次年支付会有实操上的限制,通常是不可行的。
Q3:竞业限制条款在土耳其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A:根据土耳其义务法典第444-第447条规定,竞业禁止在土耳其具有法律效力,但并非强制性条款。它是双方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审查和执行的民事限制性约定。要能被法院支持并强制执行,必须满足若干法定要件与限制;否则法院可缩小、无效或判定不得强制执行。
Q4:土耳其带薪年假的规定有哪些?
A:根据土耳其劳动法第53条规定,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包括试用期在内)在同一工作场所至少工作满1年即可享有带薪年假,年假天数按服务年限计算。服务1年至5年的员工,每年不得少于14天;服务5年以上、15年以下的员工,每年不得少于20天;服务15年及以上的员工,每年不得少于26天。从事地下作业的员工,其年假天数在上述基础上每年增加4天。特殊年龄的员工,包括18岁及以下员工和50岁及以上员工,其年假不得少于20天。
Q5:员工的试用期是否可以延长?如果可以,最长可以延长至多久?
A:根据土耳其劳动法第15条规定,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条款,试用期最长期限为两个月。但是,通过集体劳动协议,试用期可延长至四个月。在试用期内,双方可以在无需履行通知期且无需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已工作的天数的工资及其他权益仍然保留。
*因政策具有时效性,本内容基于整理时的最新信息,仅反映企业实务中的普遍做法。如有疑问或出海服务需求,欢迎联系 B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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